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搜尋」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謝謝!
小
中
大
本所介紹
本所簡介
組織架構
業務項目
通訊聯絡
業務單位
豬禽防疫課
草食暨檢驗課
動物保護課
寵物管理課
獸醫藥政課
訊息專區
最新消息
動物認領養公告
活動訊息
徵才公告
便民服務
服務資訊
文件下載
常見問答集
所長信箱
公開資訊
工作成果
會議資料
預算與決算專區
動物防疫調查統計
會計報告專區
文宣出版品
法規新訊
廉政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身分關係公開專區
法規專區
互動專區
數位學習專區
宣導影音專區
志工園地
活動花絮
榮耀軌跡
動物防疫所 Facebook
收容所 Facebook
QRCode專區
寵物專區
認養專區
友善寵物空間
相關連結
人事園地
關於人事室
公告區
法令規章
業務專區
票選系統
文件區
退休專區
相片區
:::
公開資訊
工作成果
會議資料
預算與決算專區
動物防疫調查統計
會計報告專區
文宣出版品
法規新訊
廉政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身分關係公開專區
法規專區
更新日期:2023-12-27
:::
首頁
公開資訊
法規新訊
法規新訊
法規新訊內容
標 題
修正「彰化縣犬貓收容及處理收費標準」第五條
張貼日期
2023-07-27
張貼單位
彰化縣動物防疫所
內 容
修正「彰化縣犬貓收容及處理收費標準」第五條
主管機關:彰化縣政府
執行機關:彰化縣動物防疫所
修正日期:民國112年7月25日
發布字號:府行法字第1120288953號令
異動性質:修正
主 旨:修正彰化縣犬貓收容及處理收費標準第五條
法規名稱:彰化縣犬貓收容及處理收費標準
法規內文:
第一條 依動物保護法第十四條第五項規定訂定本標準。
第二條 本標準之主管機關為彰化縣政府,執行機關為彰化縣動物防疫所。
第三條 主管機關自飼主簽立擬不繼續飼養切結書之次日起,收容犬、貓,其收費標準如下:
一 飼主設籍於彰化縣者,具寵物登記及絕育之犬、貓,每隻收費新臺幣二千元。
二 飼主設籍於彰化縣者,未具寵物登記或絕育之犬、貓,每隻收費新臺幣四千元。
三 飼主非設籍於彰化縣者,每隻收費新臺幣五千元。
四 飼主於彰化縣公立動物收容所認養犬、貓者,自認養日起三十日內送回彰化縣公立動物收容所者,不予收費。
飼主完成收容手續並繳納前項費用後,不得退費。
第四條 飼主領回被收容之犬、貓,自收容之日起至領回之日止,每隻每日收取飼料及場所管理費用新臺幣二百元;飼主領回經危難救援犬、貓者,除收取飼料及場所管理費外,每隻再收取危難救援費用新臺幣二千元;飼主完成繳費,始得將動物領回,並不得退費。
第五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圖片說明
彰化縣政府112年7月25日府行法字第1120288953號令
資料維護人:動物保護課
回瀏覽頁
開啟網站導覽
本所介紹
本所簡介
組織架構
業務項目
通訊聯絡
業務單位
豬禽防疫課
草食暨檢驗課
動物保護課
寵物管理課
獸醫藥政課
訊息專區
最新消息
動物認領養公告
活動訊息
徵才公告
便民服務
服務資訊
文件下載
常見問答集
所長信箱
公開資訊
工作成果
會議資料
預算與決算專區
動物防疫調查統計
會計報告專區
文宣出版品
法規新訊
廉政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身分關係公開專區
法規專區
互動專區
數位學習專區
宣導影音專區
志工園地
活動花絮
榮耀軌跡
動物防疫所 Facebook
收容所 Facebook
QRCode專區
寵物專區
認養專區
友善寵物空間
相關連結
人事園地
關於人事室
公告區
法令規章
業務專區
票選系統
文件區
退休專區
相片區
目前線上人數:6人
電話:(04)7620-774
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央路2號
傳真:(04)7614-209
服務時間: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7:00 (星期六、日及國定例假日休息)
本網站建議使用Chrome & Firefox & Microsoft Edge瀏覽器 / 螢幕解析度1920*1080以上
版權所有 © 2023 彰化縣動物防疫所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回到頁首」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謝謝!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