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光復初期,本縣畜牧事業因瘟疫猖獗,安全上毫無保障;鑑於繁榮農業經濟,必先發展畜牧產業,而健全畜牧 產業,必先強化家畜禽防疫工作。
民國39年,為辦理家畜防疫工作,在農復會及農林廳補助下,在縣府內籌設家畜疾病診斷所,工作人員3名,由畜產股人員兼任。
民國42年,僱用家畜防疫人員12人成立家畜防疫隊,辦理兔化豬瘟疫苗全面預防注射工作。
民國52年3月5日奉省府人丙字第5582號令,核定名為彰化縣家畜疾病診治所,由建設局畜產課現有人員兼任。
民國53年8月,為配合需要擴大業務,由縣府配合 農復會,在彰化市南興里中山路23-2號建家畜診治所大樓。
民國56年5月30日奉省府人丙字第32356號令,改 名為彰化縣家畜疾病防治所,設專任職員從事家畜防疫工作。
民國68年10月因開闢高速公路交流道之故,本所拆遷至彰化市南興里雲長路148號繼續辦公。
民國72年10月新建辦公廳舍竣工遷移新址辦公。
民國89年1月26日,奉89彰府人一字第17803 號令核定改制名為彰化縣動物防疫所,設置4課,員工33人。
民國100年隨著動物保護意識抬頭,民間動保團體增加、規模擴大,本所增設動物保護課,並增加4名正式編制員額。
民國101年為健全機關組織,提昇人事服務效能,修訂本所組織規程及編制表,增置人事管理員1人,並刪減辨事員及兼任人事管理員1人。
民國103年為辦理本縣流浪狗中途之家(員林)及新設「可愛動物教育園區」管理工作及動物保護等相關業務,本所新增1名獸醫師及2名約聘獸醫人員、6名臨時人力編制支應相關業務,以提升本縣流浪犬貓認領養率及落實寵物登記、飼主責任教育等工作。(因可愛動物教育園區尚未完成,6名臨時人力未進用) 。
民國112年3月修訂本所組織規程,調整本所課室為豬禽防疫課、草食暨檢驗課、獸醫藥政課、動物保護課、寵物管理課。